在大集体时代,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也就是人民公社领导生产大队,生产大队领导各生产小队。公社属于一级行政单位,大队和小队则属于集体性质的生产单位,生产队是最基层的集体组织。
下面我们说一下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的组织架构。
生产大队设支部书记一人,主持全面工作。设大队长一人,有的还兼任副支书,负责大队的生产。专职副支书一人,负责组织工作。班子成员有:民兵连长(有一段称营长)、治保主任、妇女大队长、团支部书记等。大队班子一般为七八个人,根据所辖生产队数及大队总人数设定职数多少。各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另外还要分包各生产小队。大队干部基本上是半脱产,没有特殊情况就在所包生产队参加劳动,有特殊情况了就在大队开会、办公。补充一点的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大队成立革命委员会,支书一般也是革委会主任。
生产队的领导班子,也就是队委会的组成是这样的:队长一人,负责全面工作。副队长一至二人,协助队长工作。文化大革命时期还设过政治队长,特殊时期地位高于队长。会计一人,负责全生产队的财务管理,预决算,收益分配等。保管员一人,负责管理生产队粮食、农具及一切实物等,分配粮食或者其它物资时负责掌称。民兵排长,有时称连长,负责民兵工作。还有政工员、副排长、妇女队长等。生产队另外还有记工员、现金保管、贫农代表等,这些都不属于队委会成员,不算生产队干部,除非有特殊情况召开队委会扩大会议时,他们可能会列席参加。
那个时候,一切归集体所有,社员统一参加劳动,统一参加分配,涉及到人们的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有这么多干部参与管理也就不足为奇了。
———END———
限 时 特 惠: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永久会员只需98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 长 微 信: yjxmw518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