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长春财经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通知
长春财经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全面领导,校团委和省学联双重指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是联系学校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长春财经学院学生会以引领、凝聚、倾听、服务为根本,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发挥联系师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于细微处关心、爱护、服务长财学子,努力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努力将学生会打造成“同学之家、师生之桥”。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使学生会更高效地开展工作,经共青团长春财经学院委员会批准,面向全校同学公开选聘学生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长春财经学院第二十二届学生会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学生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体育部、权益部、对外联络部部门负责人各1人,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各4人。
二、选聘对象
长春财经学院2021级、2022级在校学生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2.学风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居专业前30%且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学有余力,能正常履行职务。
3.主席团成员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工作积极热情,踏实认真负责,熟悉学校学生会相关工作,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四、工作流程
1.自愿申报。有意报名者请填写好《长春财经学院学生会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电子版于2023年10 月12日12:00前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18565721@qq.com,邮件和附件的标题均为“学生会+姓名+电话”。
2.资格审查。校团委依据参选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凡信息不实、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律取消资格。
3.面试评议。面试以自我展示和问答环节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以及对校团委学生会工作的理解和未来工作计划。
4.工作考察。相关申请人本着自愿原则参与相关岗位工作并接受考察,考察阶段表现将作为后期选拔的重要依据。
5.公示发布。根据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共青团长春财经学院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公示,若无异议则正式发文聘任。
五、注意事项
1.相关信息,将由公众号长财青年通知,请注意查看。
2.未尽事宜可在报名期间,公众号留言进行咨询和解答。
3.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长春财经学院委员会所有。
附件:长春财经学院学生会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
共青团长春财经学院委员会“长财青年”传媒中心出品
编辑 | 李文涛
校审 |李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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