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了,手机又被小朋友要走了,他再度回归日夜不分、黑白颠倒的生活。

我终于忍无可忍,强行将手机收走。本来打算在他年满十八周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再把手机发还给他。可是,最终还是没有经得起糖衣炮弹的考验,他撒泼耍赖,软磨硬缠,苦苦哀求,到底还是达到了目的。

“你别高兴得太早——”我板起脸说,“手机虽然给你了,但是,我要和你约法三章!”

“呃?”

“第一,周末在家两天半,只有周五和周六能玩手机,周日不玩;第二,每天玩手机时间累计不超过两小时;第三,晚上睡觉前将手机上交。能不能做到?”

“能吧……”

“如果超时或者未按时上交,相应扣减一次玩手机的次数。”

“这么——严格呀!你不会是认真的吧?”他嬉皮笑脸。

“当然是认真的了。知道什么叫‘约法三章’吗?”

刘邦约法三章_刘邦法三章_林武章三元择日法

“不就是刘邦说的‘杀人抵命’吗?”

“你说对了一条。‘约法三章’全文是: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内容看起来一点不复杂,但你知道为什么影响那么大吗?”

“不知道……”

成语“约法三章”意思是约定三条法律,后指事先约好或规定的事。故事要从秦朝的法律说起。

中国古代的刑罚非常残酷,墨、劓、剕、宫、大辟等刑罚贯穿整个奴隶制时代。据史料记载:“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判处五刑的情形总计有三千种。可以想见,把各种情形对应到生活中,恐怕老百姓稍不留神,就会堕入刑罚的陷阱。一旦被处以肉刑,其身体和心理都会遭受极大的伤害。就拿五刑之一的宫刑来说,对身体的伤害倒在其次,关键是侮辱性太强。被汉武帝下狱受宫刑的司马迁曾说:“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棰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即宫刑。司马迁字字泣血,可见宫刑对其伤害之深。

也许有人会置疑,各类刑 罚有这么多条框,能全部落到实处吗?

你还别说,工作一丝酷吏多了去了,很多酷吏在定罪行刑时甚至变本加厉。就拿秦朝来说,自从秦孝公重用商鞅,开始以“法”治国以来,不但在原有的刑罚基础上增加了连坐、夷三族,还进一步丰富了肉刑及死刑的手段,凿颠、抽胁、镬烹等成为常规操作。所谓“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木匠的家伙什儿全都用上了,想想都瘆人。“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这在秦朝都算不得新鲜事儿。

秦国吞并六国后,秦始皇“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每天批阅的文件奏折重量达到惊人的一百二十斤,尽显工作狂本色。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秦王朝从上到下的执行力都相当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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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大秦帝国,据殽、函之固,执棰拊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在英明领袖的带领下,秦朝江山应该固若金汤,传之无穷才对。可事实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当时的情形是:“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繁琐的刑罚不但未能造就太平盛世,反倒使得社会秩序极度混乱,以至民不聊生。等到泥腿子出身的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振臂一呼,秦王朝就摇摇欲坠了。勉强支撑了两三年之后,秦始皇留给子孙的万世基业便停业整顿了。

陈胜、吴广何许人也?他们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能量?

事实是,陈胜不过“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迁徙之徒”。他和吴广一起,临时担任卫国戍边的小队长,带领九百人前往渔阳(今北京地区)做苦力。可惜天公不作美,正好赶上大雨,道路被冲毁了,他们不能按时抵达目的地。按照秦朝的法律,延误日期要处以死刑。陈涉和吴广合计,即使现在日夜兼程赶往渔阳,也难免一死;如果逃跑,一旦被抓也是一死。反正怎么都活不了,还不如造反干他一家伙,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于是,他们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揭竿起义了。但凡有一线活路,他们还会干这断子绝孙的勾当吗?

让陈胜、吴广始料不及的是,他们首倡起义之后,各地的起义队伍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刘邦就是其中一位起义军领袖。他带领队伍,先项羽一步攻下咸阳,并听从谋士张良等人的建议,召集咸阳本地有资历和声望的代表开会,郑重宣告:“秦朝的法律实在太混蛋了,妄议诽谤就要夷三族,大庭广众发表意见就要弃市。现在秦朝已经灭亡了,秦朝的法律自然也是过去式了。今天,我要与老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就这么简单!”

谁能想到,简简单单十数字,竟然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原因何在?

我们知道,“秦法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最大的特点就是“繁”。而刘邦的约法三章,专门剔出杀人、伤人、盗窃三个方面,化繁为简,与秦法针锋相对。可见是受过高人指点的。这是第一点。

第二,秦法的惩处措施非常苛刻,动辄连坐、夷族。而刘邦的三条法令,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相当于等价交换。《圣经》所言:“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这种处罚比秦法更接近公平。

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原因是——“天下苦秦久矣”。说白了,老百姓已经受够了秦王朝的折腾。他们想过安稳日子。刘邦正好投其所好。

刘邦的举措赢得了广泛支持。老百姓欢呼雀跃,纷纷向刘邦的军队进献牛羊酒食等。深厚的群众基础,是刘邦后来打败项羽、建立汉朝的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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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的刑罚确实比较宽松,用司马迁的话来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法网疏松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与秦朝不可同日而语。然而,宽松的政治环境减轻了官员的压力,调动了老百姓的积极性。汉朝经济迅速步入正轨,迎来了辉煌的“文景之治”。

司马迁在谈到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时说:“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而不是维持政治生态的根本措施。然而,“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人们往往只看到重典带来的短期效果,而忽视了道德对社会风气的长期影响。聪明的君主会想方设法调和二者的关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强化和突出道德的作用。而那些暴君往往鼠目寸光,追求短期效益,把刑罚当成控制、盘剥老百姓的工具。

可惜的是,后世皇朝更迭频繁,却很少有哪一朝能把道德的作用发扬广大。汉朝也不例外。随着政权的巩固,严刑峻法逐渐抬头。到汉武帝时期,“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刑罚之繁琐远远超过了秦朝,专业人士也被整得一头疙瘩。

历史又堕入循环的怪圈。

讲到这里,小朋友插话道:“那汉朝不是也没有在汉武帝或者他儿子的手里灭亡呀!”

林武章三元择日法_刘邦法三章_刘邦约法三章

“这就是汉武帝比秦始皇高明的地方。汉武帝到了晚年,意识到自己‘穷奢极欲,繁刑重敛’,以致百姓疲敝,整个国家元气大伤,所以他积极改过,下《轮台罪己诏》,公开反省错误,使汉朝的统治重新回归正常轨道。‘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自上而下的改革肯定比自下而上的革命要来得容易……至于你——”我对小朋友说,“我针对你玩手机‘约法三章’,目的是帮助你加强自我管理,把你从虚拟世界中解救出来。能不能做到,主要靠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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